月度投资观察(2021年11月)

2021-12-01

11月,上证指数上涨0.47%,沪深300指数下跌1.56%,创业板指上涨4.33%,市场继续保持高度分化。


经济总体仍在下行,但部分经济指标有企稳迹象。融资数据不再恶化,专项债发行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11月的PMI底部出现反弹。虽然并不意味着当前就是经济的底部,但市场可以短暂喘口气。PMI反弹可能和供给端放松、逆周期调节等政策相关。尽管当前经济压力较大,但政策边际上的放松对市场估值保持平稳起到了明显作用。


上游原料价格开始下降,这预示着PPI开始拐头向下,中下游行业成本压力下降,有助于企业盈利边际改善。


中小企业景气度也有所改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开始见效。


局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还在零星出现,病毒新的变异让市场重新担忧未来经济的冲击。短期不确定性因素还很难消除。


宏观层面,尽管未来几个月经济不容乐观,但我们依稀看到了局部改善迹象。微观层面,我们同样看到了一些结构上的改善。当前不宜过度悲观,而应该对未来经济触底反弹保持信心。我们期待着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更多稳增长措施出台,对经济形成较强支撑。


我们的组合估值水平相比年初有所下降,基本处于历史中等水平附近,并对经济见底复苏这一情景进行了适当布局,适当增加了顺周期公司的比例,适当减少了医药消费权重。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