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投资观察(202102)
2021-02-28
2月的市场很不平静。春节前大涨,春节后暴跌,市场上的不少基金抹去了2月全部涨幅,部分基金产品甚至抹去了全年涨幅。市场波动在加大,投资体验显著变差,投资面临挑战,市场的大考拉下了帷幕。
我们的产品2月净值微涨(具体估值未出,仅为内部估算),中间也经历了一定的波动,但波动不大。今年以来,我们的股票型、混合型产品累计涨幅在5-10%左右。我们必须一再强调,2021年投资者要降低回报率的预期,长期而言年化10%回报率已经是不错的回报率,短期上涨无法预示未来。
我们的组合仓位保持在高位,基本没有变化。2月组合结构上继续做了一些微调,继续减持了部分高估值公司的权重,增加了低估值公司的比例。消费品、医药做了一些再平衡,继续向优秀公司倾斜。自2020年底以来的持续再平衡,让我们错失了过去1个多月抱团股疯狂上涨的收益,同时也让我们规避了近期大跌的风险。目前消费仍是我们权重最高的板块,金融、医药、科技、周期板块具备长期竞争力的优秀公司均适度配置。相比2020年,我们的组合更加均衡,估值明显下降,但所投资标的公司质地更加优秀。
2021年市场对一些短期因素正在做出激烈反应,对某些长期因素可能也做出了一定的反应但可能反应不足。那么,我们做了什么应对?未来该如何继续应对?
首先,我们已经在2020年底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和应对方案。我们参照了极其惨烈的2018年,尽管我们判断2021年市场整体会显著好于2018年,只有个别极度高估的公司可能面临2018年的情形。我们调整了组合的结构,减少了高估值公司的权重,增加了具备长期竞争力的低估值公司权重。组合的总体估值水平下降幅度超过10%,估值降至历史中等略偏上水平。虽然我们的研究和投资着眼于长期,但我们对市场的短期变化也做好了准备,我们的信心比2018年高很多。当然,这和市场结构高度分化关系很大:市场总体估值水平并不贵,只是部分抱团股非常贵,但有相当一部分具备长期竞争力的优秀公司是非常便宜的。因此,2021年比2018年的市场基础要好很多,2018年机构投资者几乎无能为力,但2021年机构投资者大有可为。
其次,我们的组合考虑的更加长远。即使我们布局了一些疫情恢复后受益的公司,我们更多的也是从长期视角审视这个看似短逻辑的机会,力求找到长期优秀的公司,而不是短期受益的公司。我们坚持按照我们的一贯思考模式,探究这些行业模式是否足够好,行业格局是否出现明显改善,公司长期竞争力是否足够优秀。我们对于复苏速度特别快、复苏力度特别强没有做过多的考虑。疫情毫无疑问对很多行业、公司产生了显著影响,有些甚至是系统性的长期影响,但是我们不是什么钱都赚,也不想赚快钱,我们只从我们认为的最好的机会中赚钱。
再次,抓紧研究受市场冷落的低估值优秀公司。2020年底以来,我们陆续研究并买入了一些在过去1-2年被市场抛弃的公司。这类公司普遍分布于制造业领域,科技、原材料、消费领域也不乏其中。这类公司遭到市场的抛弃,要么是因为行业受到了短暂负面冲击而持续下跌,要么是增速周期性放缓而下跌,要么是前期估值偏贵而连续下跌了几个季度,要么纯粹是因为市值不够大而下跌。仔细发掘,我们发现有一些公司在细分行业里非常优秀,具备非常好的长期价值,即使以未来3-5年的短周期来看,净利润也具备增长1倍或更高的潜力。就算不考虑估值的扩张,这个回报率也已经非常优秀,可能显著超过了现在的某些抱团股。因此,我们从2020年底陆续开始这方面的布局。在最近的市场大跌中,这类公司普遍逆势小幅上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对这类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这类公司的挖掘,我们也看到了中国制造的不断崛起,很多细分品类中国企业都在迎难而上,缩小和国际龙头公司的差距,进口替代、打造自有品牌、渠道扩张、进入海外市场、产业链延伸、一站式采购、高端化,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故事,研究之余让人感动。
最后,抱团股跌下来的机会。尽管抱团股估值经历了大幅下跌之后还是偏贵,但是部分公司如果持有3年以上大概率将开始获得正收益;随着进一步下跌,这些公司有望具备年化10%回报率的可能,甚至更高回报率的可能。因此,我们已经对这类公司开始关注研究。对于极其优秀且具备长期10%左右回报率的公司,我们甚至已经开始了少量的买入。未来如果市场进一步下跌,我们将择机增加这类公司的权重。
2021年,市场波动显著加大,市场终于开始出现一些理性的声音,这让我们不再孤独,并感受到了一丝暖意。理性告诉我们,暴涨不可持续,不必过度乐观;同样地,近期的暴跌也不可持续,没必要过度悲观。涨多了就多考虑一下潜在风险;跌多了就多考虑一下潜在机会。我们认为当前时点,高估值公司存在风险,但市场仍存在大量结构性机会,低估值的优秀公司数量并不少。因此,我们谨慎但不悲观,这个市场仍然大有可为。
2021年,我们要继续修炼内功,稳中求进。
本报告内容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服务或其他内容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投资需求。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
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接触到本报告的人员对本报告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